莫名奇妙的事 最近老是遇見一些莫名奇妙的人, 今天早上,收到一封電子郵件,上面指責我「詐欺」他, 這是他指控我的內容:你根本沒有寄出,我到現在仍為未收到,如果你想以這種矇騙的手法來騙取匯款,我是不會寬容的,必定追查到底,讓詐騙者知道詐欺公務人員將觸犯何罪及有何下場! 故事的來源,就是我將上一個月空中英語教室,網拍給他,而寄件出去之後,到目前為此,他還沒收到。 於是,他就給我來了上面的信。 以下是我的回信內容: 你先生先弄清楚一下:郵件丟包有很多的原因,這可以去查詢!照理說,我在郵包上有寫你的電話,若是寄錯住址了,拿到的人當會告知你,而且,上面也有我的電話,我的住址,郵差當會告訴我,你現在還未收到,就是郵寄過程出了問題而已:至於說我騙取匯款!你也太過分了吧,事情發生了,大家想法子解決,才是成熟的表現,不用用這種漫罵的口氣,你是不會寬容的!先生,請你去看一下我的「評價」內容,我幾時詐騙過別人?動則說人是詐騙者,你是存什麼心?若是詐騙,刑法叫詐欺罪,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澎湖民宿、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誰被詐欺了,都是一樣的嚴重,跟你是不是公務員有什麼關係!現在的情況,只能算是民法的債務不履行,我是處於給付遲延的狀態!我有用過什麼詐術了?必定追查到底,快點,先查一下你們附近的郵局好不好,和你們的信箱問問你的親人朋友,是不是他們先拿了,還是你們同棟的鄰居誤拿了!這都是常常發生的事!不用用這種口氣說話,我還沒窮到這種程度,騙你六十塊,我是吃飽了撐著是不是!你如果要無理取鬧,我奉陪到底!第 169 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誣告罪可是比詐欺罪嚴重多了,你要胡鬧,要鬧上法院,我就奉陪,什麼要我知道詐騙公務員有什麼下場!我只知道公務員若是犯了刑法,會依刑法一百三十四條,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也就是說,我告你誣告,你的罪會更重!要嚇唬人,也要有專業知識,你當我是誰?想嚇唬我?房屋買賣O怎樣?現在怎麼解決!一、再等看看,看會不會寄不到你那,最後又寄回來給我!二、截走你的郵件的人,將信還給你!三、請你再查一下,是不是你的親人朋友替你收走了!四、就這樣消失了!那樣算我債務不履行,算是契約取消,依照民法規定,回覆原狀,我將錢再匯還給你,取消交易!之後,我再向郵局追究丟包的過失,叫他們賠我錢!請先照上面的情況,看要怎麼解決!沒寄回來給我,就代表是有人截走了!那時就契約取消,回覆原狀,我將六十元匯回給你!我再去向郵局追究,他們不履行託運契約的責任。我知道一直收不到會很讓人生氣,但是你沒憑沒據就說我詐欺,我可是不能認同的!民事問題,就民事解決,還沒窮到去詐欺人家的六十塊,說我詐欺人六十塊,你是在羞辱我是不是?「有何下場」公務員沒那麼偉大!去唬唬別人就好,別來唬我!你這種爛用公務員名聲的行為,是不合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治遊賭博,吸食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當個公務員,是為民公僕,不是動則說我是公務員,讓你知道我有多厲害!這樣濫 燒烤用公務員名聲的行衡,是有損公務員名譽!我們國家的公務員這個頭銜,不是讓人用來證明他有多行的!請不要濫用公務員的名聲來恐嚇人!來自大其身!我沒有詐騙你的意思,去查一下我的評價,我每個月將看完的空英都以六十元賣出,可沒有人說我詐欺過,就只是在郵件的寄送程出了問題,就說我詐欺,你太過分!我也不能忍受這種指控!你要無理取鬧,我也奉陪到底!我也會讓你認識,我是什麼樣的一個角色!最後一句,先去查一下,是不是有人拿了你的信件,我是寄平信的,不是被你的家人拿走了吧! 這年頭是怎麼了?怎麼當個好人這麼難? 這人是怎麼搞的?「公務人員」也是讓人拿來說自已有多厲害的理由嗎? 若是身為公務人員,當要自知,當你犯法的時候, 你所要面對的責任是大過於一般人的,一般人只有刑事責任,而公務員還要負行政責任, 也就是說,一濫用職權,影響公務員「身譽」,就有被考積處分的危險, 這人是怎麼回事?要我和爭論,還強調他是個公務人員! 他以為這樣是能增長自已的聲勢嗎? 這反而是自暴其短給我,我要告訴他的上級,他拿這理由對我威嚇,他會不被處分嗎? 就 節能燈具是一個民事問題而已,說話說的這麼嚴重! 最重要的!我覺得被狠狠的羞辱了! 「喂!你當我是什麼啊?我窮瘋了是不是!詐騙你六十元?」 看不起我是不是!我要幹,也只幹大的,騙小錢,你瞧不起我啊! 要鬧就鬧,我奉陪到底就是! 想起了以前一個末名奇妙的女人的事! 我有一次,在路口等紅燈過馬路的時候, 忽然一發動,就聽到身後有人跌倒的聲音, 於是回過頭去看,就看到一個小女生騎車摔倒了,台語叫「黎田」, 於是好心的我,馬上停車,下車去關心, 注意哦!她是摔在在我的身後哦! 那時我很好心的去扶她,看看她有沒有怎樣了! 我和她有沒有事,看她沒有事的樣子(事實上下巴在流血) 我想沒事就好,於是就要走! 沒想到,這婆娘突然給我來一句, 「喂!我車摔成這樣,人受傷,你要怎麼賠,怎麼負責!」 一陣錯阨! 哇?!我是好心下車看妳有沒有事,妳怎麼突然賴我, 我是好惹的嗎! 第一句話!我說叫警察來處理! 「叫警察嗎?」「對」「等警察來處理!」 我沒有手機,於是拿她的手機,打電話報警處理! 這時,在等待的過程中, 這個小妞做出了讓我難以想像的「笨舉動」 婚禮顧問 當著我的面,她又打電話給她的朋友親人,還當著我的面說要「勞人來」! 還越多越好! 我哩?! 人要白痴!也要有個限度! 現場就只有妳我二人,我真要把你怎樣,或是想逃逸,妳擋得住嗎? 就當著我的想說這種話,是想嚇唬我嗎? 妳的判斷力也太差了吧!我若是真的有「惡意」的惡人,妳現在是什麼下場?腦子是怎麼長的! 後來呢!好笑的發生了! 先來的是她的一個朋友,看來是一個 T婆,一到了,她就抱著她哭! 結果呢!看到我這麼大的一隻,看著她那被嚇到的眼神,想出頭也不敢出聲, 我都快笑出來了!(妳娘卡好,勞人勞這種的,我真出手妳們兩還活的了嗎?白目到極點了!) 結果呢!T婆看情形不對,急急就走! 此時!又來了一台車,她所「勞」的第二撥人! 就是她爸媽! 真他媽的!就勞這種人,我要真是壞人,真要發作,妳是想讓妳老父老母替妳陪葬是不是! 結果又來了!看我這麼大一隻!又不敢怎樣的躲躲閃閃的,連正眼看我的勇氣也沒! 好了!警察終於來了! 來了兩個死條子! 一下車就不甘不願,一副不想甩的像子,(老子忍了一股氣,不發作,看他們那死樣,真快受不了了!) 這兩個所謂的「人民?土地買賣澈O姆」!也不想查發生了什麼狀況, 一開始就打個官腔、裝個官樣,屌得不得了的樣子(據我的經驗,台灣的警察,一出場,就一定要先裝個官樣,一定要打個官腔來唬你,只要你是老百性!如果是法院的人,不管是書記官,或是法官,全是這個死樣子,一定要裝個官樣、耍個威瘋,欺負欺負不懂法律的老百性,好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總之,司法、警政人員,幾乎是我看過的公務人員中,最懶、最官、最愛唬老百性,好不做事的一群!幾乎全懶的要死!不過一問起來,就每個都說工作壓力好大,忙的要死!他們的媒體朋友們最多了,老是只報他們的工作有多累,從不去報,他們有多大的能耐推拖掉多少該作的工作) 警察第一句話,不是採證,既然是跟我說! 「這種事呢!可以和解!也可以法律解決!」 我當然是要他們法律解決! 他還一再暗示我,要我負「道義」的責任,意思就是賠點錢就算了! 我真是肏他媽! 我是好心幫她,她這頭中山狼,不向我道謝,還要我負責,我負什麼責? 你這個警察,叫你來採證,你不採證,囉哩八索什麼? 我說:「就法律解決,一切就交通法庭解決!」 他看唬我不過,只好拍照,做筆錄! 我說:「要我賠,等看法庭判決 宜蘭民宿,沒判決,我什麼也不賠!」 這時好玩的來了! 她的老娘,既然跟我說,你不要以為你長的「胖」,就要欺負人! 媽的! 現在是誰欺負誰啊! 妳他媽的老太婆,還「人身攻擊」! 後來問那頭女中山狠,當時她的車速多少, 她竟然老實說「五十」 警察不經意的都笑出來了,「那妳是超速了啊!」 她竟然說,就超速太快「黎田」! 喂!妳不是要俄詐我賠錢嗎? 連想都不想的啊! 警察說!那就是妳自已摔的啊! 她竟然說,我都摔成這樣,車壞了、血流成這樣,於是就哭起來! 我快笑出來了! 我說,妳他媽的白痴也要有個限度吧! 這小女孩,心眼又壞、腦袋又笨,要幹壞事都無腦, 最好氣也好笑的,是沒腦心眼又壞怎這樣! 看到她的父母,當時我真想問,你們的家庭教育是怎麼一回事啊! 怎麼教出這樣一個既壞心眼!又沒腦袋的女兒! 後來,警察蒐完證! 就各留下地址電話,離開了! 幾天後,交通法庭判我無罪無過失! 應該這樣就算了吧! 沒有! 那個白痴女孩竟然還打電話給我! 「喂!我就是上次車禍的那個」 「哦!怎樣!」 「交通法庭判我輸!你知道嗎?」 「嗯!」 「那你要不要賠我錢!」 「不要!」 「不要!這樣哦!哦!」 於 新成屋是她掛掉電話! 這什麼跟什麼嘛! 妳都被判輸了,都證明是妳自已的過失了,還要我賠錢, 在想些什麼啊? 什麼判斷力!什麼是非觀啊? 一、我要真是壞人,我早就逃逸了,還留著幹什麼? 二、勞人來!妳也別讓我聽到啊!在人來之前,我不會早嗎?我不會發怒對妳不利嗎? 三、妳勞的是什麼人啊!不怕被我打死嗎?來三個,根本都不經我一拳打!勞這種人是想害死他們嗎? 四、連要詐欺都不會!自已超速、闖紅燈還一下就跟警察說,做好筆錄!要訛詐人,妳他媽的也有點常識好嗎? 五、都判妳輸了,妳還要錢?妳是什麼大腦?當我白痴嗎? 真是莫名奇妙到頂的一件衰事! 整件事,讓我想了很多! 我們台灣人到底是怎麼搞的! 一、為什一遇事,就要先「勞人」,就沒有想到自已解決,就是喜歡人多勢力大,人多以為就是對的嗎? 二、警察怎麼那麼懶?你們是拿錢的!一遇事就要逃、就想私了,不要公事公辦!錢有那麼好賺嗎? 三、教育是出了什麼問題? 這麼年輕的小姑娘!一出事就是想耍無賴、就要勞人, 這是怎樣的一個文化? 好像在台灣,每個人一遇到事,就要「勞」一堆人才敢發聲,才敢主張自已的權力! 這是什麼樣的文化? 人多你就比較對!大聲你就 居酒屋比較對! 以前聽李敖說過:當他出獄出後,惟一的發現,就是台灣人更「渾」了!腦袋更「渾」了! 他坐過兩次牢,兩次都有同樣的感受! 事實上,我每天看到這麼多的台灣人,活在這裏這麼久, 真的發現,「渾」人是一天比一天多, 台灣人的腦袋,真是一天比一天「渾」! 不想招惹上,這些人也會自已招惹上來! 總覺得活在這裏,莫名奇妙的事,真是越來越多,莫名奇妙的人,也是越來越多, 躲也躲不掉!真是可衰極了! (後來我一直在想,如果當時不是在馬路上,而是在荒跤野外,我真想直接刨個坑,把那笨女人活埋了算了,心眼壞成這樣,又笨成這樣,活著,也是浪費米糧! 也幹壞事!當壞人!最少妳也聰明一點嘛! 又壞又蠢!真是莫名奇妙!這種人怎麼生存下去! 她真是命好!當時我剛好憂鬱症發作,我自制力夠強, 既不想當場跟她吵,也不想計較!當然啦!當時我吃藥治療的也差不多了! 再早幾天,我就不知道我會不會就這樣輕易跟她善了! 連後來她還敢打電話,再來要錢,我也不出惡言! 我的肚量也真是夠好的! 這女人真是莫名奇妙到頂!)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土地買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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