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洪平 馬倩如
  “未成年人犯了罪,懲罰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教育和輓救。從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的檢察官,就像‘麥田裡的守望者’,他們用愛心拉住了那些不小心站在懸崖邊上的孩子。”日前,談起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山西省檢察院檢察長楊司頗有心得。
  創新機制:給未成年人特殊關愛
  刑訴法專門規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對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出了新要求。一年來,山西省檢察機關把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機構作為工作重點來推進,制定下發了《關於設立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機構的通知》。截至目前,該省12個市分院全部設立了獨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檢察機構,20個縣級院成立了有獨立編製的未檢機構,其他縣級院也確定了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辦案組或專門人員。
  為積極探索捕訴監防一體化未檢工作模式,山西省檢察院將孝義市檢察院確定為未檢工作試點單位,指導並推動該院出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調查暫行辦法》等9個文件,為做好未檢工作提供明確的指引。
  “我們按照少捕、慎訴原則,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必要性進行評估,盡可能減少對未成年人適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同時,落實附條件不起訴有關規定,規範不起訴宣告程序和非刑罰處置措施適用,大大降低了起訴率。”山西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嚴奴國介紹,2013年,該省檢察機關批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數同比下降27.4%。
  與此同時,山西省檢察機關還探索構建多層次、立體化考察幫教體系,與考察幫教對象及其監護人、所在學校、社區或愛心企業共同簽訂考察幫教協議,確保幫教效果。
  今年5月14日,由陽泉市檢察院牽頭組建的未成年人定向關護中心正式成立,該中心通過制訂個性化關護方案,採用法制教育、行為矯正、技能培訓、心理輔導、社會融入和定期回訪等方式,讓不捕、不訴涉罪未成年人得到較好的監護和幫教,有效預防和控制其再次犯罪。
  心理疏導:案結事未了
  去年9月,陽泉市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被害人是母女倆,母親當場死亡,16歲的女兒王林(化名)身受重傷。
  案件辦結後,王林的不幸遭遇牽動著辦案檢察官的心。“人們總說案結事了,但未檢工作的特殊性在於,案件辦結後還要進行大量的幫教和心理疏導。”陽泉市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副處長郭志燕說,“這件事給王林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創傷,她不敢一個人在家,不敢上學。”為了讓王林儘快走出陰影,今年3月,他們專門來到心理咨詢師王斌的工作室,為王林制訂心理疏導計劃。
  4月15日,郭志燕陪同王林再次來到王斌的工作室。經過心理咨詢師的專業疏導,王林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一個月後,郭志燕又安排王林進行複查。“阿姨,我現在好多了,想上學。”一見面,王林就拉住郭志燕的手不鬆開,她已走出了噩夢。
  在陽泉,除了未成年被害人,檢察機關同樣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進行心理疏導。目前,這種幫教模式在山西檢察機關已經逐步推廣開來。
  檢校共建:讓法治陽光普照校園
  今年4月29日,孝義市第四中學學術報告廳里,該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任曉紅舉辦了一場法制講座。她以母親和檢察官的雙重身份,就個人修養、法律意識等問題與孩子們交流探討。幽默的語言、生動的案例,吸引了學生們的註意力。
  從2011年起,該院在全市中學開展“法制教育進校園”活動,到現在已在16所中學開展法制講座36場。除此之外,他們還把“法制教育進校園”活動加以延伸,與法院聯合將庭審搬進學校,讓學生走進看守所聽在押人員的悔過……
  山西省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處處長白立平告訴記者,該省各級檢察機關未檢部門普遍以“檢校共建”為平臺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為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積極作用。太原市檢察院在多所中學開展“敬畏法律、善待自己”法制講座,晉城市檢察機關通過召開座談會、講授法制課等方式開展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傳活動。
  “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而拉住‘懸崖邊上的孩子’,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嚴奴國說。  (原標題:拉住懸崖邊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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