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1日電(記者楊麗萍、白靖利) 今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十周年。這十年,對老百姓來說,最直觀的感受就是車多了,路堵了,交通事故似乎也沒少;管得更多更嚴了,大家的安全意識似乎提升並不多。
  數據也可以印證這些:這10年,我國年均機動車增1500萬輛,駕駛人增2000萬人,機動車保有量超2.53億;年均查處超速行駛4000餘萬起、客車超員19萬起、無證駕駛250萬起;近5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年均6.3萬人左右。
  中國式過馬路、醉駕入刑、最嚴交規……不斷涌現的熱詞也表明,道路安全在愈發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同時,已經成為最受關註的民生問題之一。十年間,道交法在執行中遇到了哪些問題?如何切實保障道路上的安全?
  運動式執法:管一陣,好一陣
  五一前,不少地方開展了交通違法整治行動。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在4月24日至28日的酒後駕駛涉牌涉證嚴重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中,共查處酒後駕駛274人,刑事拘留醉酒駕駛員17人,查處其他交通違法行為3101起。而在此次集中整治行動中,交巡警支隊共出動警力3700多人次。
  類似這種“某地專項查處酒駕案件”“某地將集中整治交通違法行為”等消息常見於各類媒體,集中整治之後,必然會拿出一張驕人的成績單。公安部交管局數據顯示,“醉駕入刑”兩年後,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酒後駕駛87.1萬起,較法律實施前下降39.3%,其中醉酒駕駛12.2萬起,較法律實施前下降42.7%。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已逐漸普及。但是,每次集中查酒駕,總是能有不錯的成績。一次次“運動式”執法,並未能根治頑疾。
  對於這種“一陣風”的執法,有著10多年駕齡的王師傅說,“都知道喝酒不能開車,但難免偶爾會喝點,也不是每次都會被查到。遇到要集中查一般都知道,那些日子就小心些。而且,集中查也就是在某些重點路段,老司機心裡都有數。”
  有著14年工作經驗的廣州交警錢佳凱(化名)坦言,“你們媒體一報道,領導就讓我們出動,累不說,效果也不好。”他認為,這種運動式執法弊端明顯,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警執法的權威性。“一陣風來了我們就得放下手頭其他工作,抓得好可能就剎住了,但抓得不好就白抓了。”
  專家認為,運動式執法短期內在一定程度上確實能收到效果,但這種以暫時的資源集中達到的效果,是非常態的。法律法規的生命在於違法犯罪必然受到追究。各地交通管理部門在交通違法現象的整治上,應當摒棄慣常的運動式執法方式,改為常態化整治,以此消除公眾的僥幸心理,有效減少交通違法現象。
  法不責眾下的有法不依和執法尷尬
  道路交通管理涉及人、車、路等諸多方面,保證交通安全的根本在人,守法是每個公民的責任。但是,“法不責眾”的意識屢屢挑戰法規和管理,公眾有法不依,執法面臨尷尬。
  2013年,北京、杭州、南京等城市交管部門紛紛開展行動,將行人及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治理納入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重點,通過曝光、糾正、教育、批評和處罰等措施治理“中國式過馬路”。
  但是,記者在一些城市瞭解到,此類執法經常遭遇“軟抵抗”:被罰行人並不配合,由於涉及面較大,處罰往往改為“批評教育”。
  近日,在北京宣武門路口,記者看到,南北向的行人紅燈亮著,東西向機動車左轉的綠燈亮著,只有個別行人在等候,一大撥人已經走到了路中間,左轉的車不得不摁喇叭提醒行人,甚至被行人逼停。被問及是否知道闖紅燈違法時,一位20多歲的小伙子說,“知道啊,中國式過馬路嘛!大家都走就走唄,也出不了什麼事兒。”
  而在一些小的路口,不管紅燈綠燈,只要暫時沒車,不少行人都是直接通過。“也知道不該闖紅燈,這不沒車嘛,習慣了。”在北京廣安門外的一處路口,推著購物車的李大媽說,“再說,這路口的行人綠燈時間太短了,我們老年人走得慢,有時候還沒過去燈就變了。”
  “大家都走”的從眾心理,“出不了什麼事”的僥幸心理,紅綠燈設置不那麼科學,讓一度被遏制的“中國式過馬路”卷土重來。事實上,據公安部統計,2012年,全國平均每天有2人以上死於這很多人覺得不會出事的“闖紅燈”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
  “習慣的形成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部分行人一直缺乏過馬路看紅燈的習慣,現在他們已經學會看指示燈,這已經是很大的進步。對我們來說,處罰並不是目的,而是讓每位交通參與者都養成安全、文明的出行習慣,維護道路安全。”廣州市一位交警說。
  “有時管有時又不管” 執法難在哪?
  專家認為,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以道交法為核心的完善的道路交通法律體系,更為主要的問題是執法過程中缺乏有效、長期、完善的機制。
  記者在昆明幾處繁華路段採訪時,多位市民表示,對交警整治酒駕、闖紅燈等舉措是支持的,但比較困惑的是,同樣是違法行為,有的被抓有的沒人管。“你有時管有時又不管,總覺得被抓的是倒霉。”一位在等綠燈過馬路的市民說。
  而如何處理“中國式過馬路”也是交警們最頭疼的。記者採訪的多名交警表示,在整治這項違規行為時,遇到的阻力比查酒駕大得多,許多執法難以落實下去。“你酒駕了,我只要記住你的車牌號就行,跑得了人跑不了車嘛,但行人橫穿馬路你沒辦法處罰,跑了就跑了,人多的時候他們還一起圍攻警察和協警。”有交警表示,今年以來已經遇到多起行人打交警的事例,最後只能不了了之。
  錢佳凱認為,要想真正做到依法執法,除了繼續提高執法隊伍的素質外,高科技執法手段的投入必不可少。而在減少交通違法方面,他認為需要繼續完善交通設施。“就以廣州為例,很多路段這方面還不完善,大老遠的過馬路,沒有天橋,沒有斑馬線,紅綠燈也調得不好,客觀上都增加了司機和行人違法的幾率。”
  “我們的社會已進入汽車時代,可交通參與者的思維還停留在非機動車時代。”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交通管理工程系副教授李蕊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頒佈至今只有十年,民眾的交通守法意識普遍淡薄。要靠多種手段綜合治理,既要對違法者依法追責,也要加強法律條文的解釋宣傳工作,讓人們真正理解法規背後的安全意義。
(編輯: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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